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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人社部发布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结果

    浏览量:128 栏目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17-07-24

    近日,人社部印发了《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17年版)》(以下简称药品目录)乙类范围,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。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,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,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,成功率达到81.8%,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,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%,最高的达到70% ,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 ,大大减轻了我国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。

       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 。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 ,覆盖了肺癌、胃癌、乳腺癌 、结直肠癌、淋巴瘤 、骨髓瘤等癌种,曲妥珠单抗、利妥昔单抗、硼替佐米、来那度胺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 、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,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、肾病 、眼病、精神病 、抗感染 、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 ,以及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-1b两种罕见病药 。中成药中有3个是肿瘤药,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 。此外,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,列入谈判范围的西达本胺、康柏西普、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。
     
        本次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工作是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17年版)〉的通知》有关要求开展的 ,谈判坚持维护参保人权益,坚持平等协商 ,坚持客观评价与专家评估相结合,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 ,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集团购买功能 ,在显著提高医保用药保障水平的同时大幅降低了社会负担,有效控制了基金支出,基本实现了医保、企业、参保人“三赢”的目标,有利于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获得感,也有利于引导合理医疗行为 、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创新 。
     
        下一步,人社部将指导地方做好谈判药品的落实工作,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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